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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05浏览次数:
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工作会议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召开

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工作会议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召开

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以高质效办案促进刑事检察现代化

本报福州6月29日电(记者史兆琨 张仁平 通讯员房燕瑜)今天上午,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工作会议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在福建福州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党组部署要求,总结回顾五年来普通犯罪检察和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会议伊始,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海昆在出席会议致辞时指出,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影响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的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统筹推进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注入检察力量。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志杰总结肯定了过去五年普通犯罪检察和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过去五年普通犯罪检察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努力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做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书写“中国之治”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最基本、最核心的业务,承担着追诉犯罪、诉讼监督等重要职能,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会上,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在讲话中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普通犯罪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要坚持守正创新,推动刑事检察新理念新制度新机制落地见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全面构建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坚持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做到不拔高、不放过。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任务就是“防滋生、打新增”,必须保持“严”的震慑。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抓重点、抓“牛鼻子”,加大信息网络等新领域涉黑涉恶犯罪惩治力度。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以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政法工作现代化。

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河北、广西、福建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应邀出席会议。

全国扫黑办、公安部、司法部、最高检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省级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分管院领导,负责普通犯罪检察及扫黑除恶工作的同志参加会议。